學(xué)史以明智,鑒往而知來。濰坊歷史悠久,文化璀璨,清官廉吏代代輩出,賢相名臣不勝枚舉,形成了源遠流長、特色鮮明的清廉文化。本介紹的清官廉吏市明朝禮部尚書——趙秉忠。
一、遵循家風(fēng),寬厚廉潔
趙秉忠自幼勤奮好學(xué)、天資聰敏,從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熏陶,其父趙禧“讀書通大義”,生性篤厚。據(jù)《趙氏族譜》記載:趙禧年幼時外出,“見遺金,于道守不去,俟其人至,還之”。趙禧年稍長后,其性情篤厚誠忠更顯。他曾自撰聯(lián)一副以勉戒:“暗里分明如秉燭,寸中檢點莫欺天”。趙禧為太學(xué)生,曾任山西太原府文水縣縣丞。任職期間,“未受人一文錢”。由于趙禧清廉愛民,政績突出,“上司擬薦用”。但趙禧 “念母老,堅請休”,當(dāng)他離任之時,“百姓萬人遮道泣”,“致民留不得,為肖像祀之”。萬歷二十一年(公元1593年),益都縣發(fā)生大饑荒,趙禧“又為粥以食餓者,生平厚德多類此”。在其先輩忠厚仁義品德的影響下,趙秉忠從小聰慧好學(xué),誠實耿直,15歲時便參加了補府學(xué)生的考試。時任督學(xué)僉事劉毅性格嚴厲,在昌樂縣主持考試時,因發(fā)現(xiàn)“匿文履中者,重懲之”。在他擔(dān)任青州府學(xué)的主考官時,“命諸生跣而入”。時值寒冬臘月,大雪紛飛,考生敢怒不敢言,均赤腳立于雪中,等候入場。趙秉忠氣憤不過,挺身而出,質(zhì)問劉毅:“公奈何因一不屑而困諸才?且賢者閉門之典故當(dāng)爾耶?” 劉毅聽后連忙改容謝曰:“吾聞過矣!” 隨即下令廢除跣足進入考場的規(guī)定。
二、提天民說,抨擊腐敗
萬歷二十六年(公元1598年),年僅25歲的趙秉忠殿試考中狀元。古代的殿試,也稱對策,就是朝廷出題,讓考生當(dāng)場作答。趙秉忠參加的這次殿試的題目是 “問帝王之政和帝王之心”。趙秉忠在殿試卷中,針對滿目瘡痍的社會現(xiàn)象,以凌厲的筆鋒,飽含感情,深刻地揭露和分析了當(dāng)時的社會矛盾、吏治的腐敗,并針對時弊提出了一系列安邦定國的政策和策略,充分表現(xiàn)了他憂國憂民的情懷、變革圖志的報負和深刻的治國理念。他 “干冒宸嚴” 借題發(fā)揮,以古代帝王為先例,用誠懇的話語,勸諫萬歷皇帝要振作精神,以身作則,指出這是尋求天下昌盛的先決條件。他甚至婉轉(zhuǎn)地指出,官吏的腐敗與皇帝有著不可推卸的責(zé)任?;实蹜?yīng)該“立紀綱、飭法度、振怠惰、勵精明”。
為了引起萬歷皇帝的重視和朝廷大員的關(guān)注,趙秉忠在《狀元卷》中還列舉了當(dāng)時官吏們的八種腐敗表現(xiàn),并針對這八種表現(xiàn)提出了相應(yīng)的解決辦法。他在《狀元卷》中提出著名的“天民說”,這是《狀元卷》中很突出的閃光點?!疤烀裾f” 是我國傳統(tǒng)文化中“民本”思想的繼承和發(fā)展,與過去的 “子民說”、“草民說”、“賤民說”相比,無疑具有極大的進步性和前瞻性,這是中國歷史上的思想精華“民本說”的反映。趙秉忠認為,皇帝 “所司之職,則曰天職;所治之民,則曰天民”?;实蹜?yīng)該盡職盡責(zé),履行“天職”,否則就是對天不忠;那么對“天民”,皇帝就應(yīng)愛護,否則也是違背天意。
三、抗?fàn)幖樨?,兩度罷官
趙秉忠一生修身勵志、耿直盡節(jié)、崇尚道德、正氣浩然,常與奸佞惡勢不兩立,因此也常常遭到打擊迫害。他一生中曾兩次被奸佞陷害,罷官還鄉(xiāng)。第一次被罷官的時間是萬歷三十六年(公元1608年),趙秉忠在父亡丁憂三年回京復(fù)官不久,被朝廷委以重任“知貢舉”,即任會試同考官,用現(xiàn)在的話就是任副主考官。他協(xié)助主考官大展為政之道、之德,發(fā)現(xiàn)了孫承宗等一大批少年才俊。這次會試后,趙秉忠回京任左春坊中允。30多歲的趙秉忠可謂是風(fēng)華正茂、仕途順利,不料卻遭到御史李養(yǎng)志、兵使黃君煒的誣陷而被罷官回家。萬歷三十八年(公元1610年),趙秉忠被誣案平反,回京復(fù)官。
趙秉忠第二次被罷官是在明熹宗初年,此時的趙秉忠已出仕近30年,時任吏部侍郎,他對大奸臣魏忠賢專權(quán)憤懣不已,多次與之抗?fàn)?。魏忠賢勾結(jié)小皇帝朱由校乳母客氏,專權(quán)朝廷,成了“秉筆太監(jiān)”。魏氏集團瘋狂地迫害異己,大臣楊漣上疏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,其狀疏就出自趙秉忠的門生繆昌期之手。天啟五年(公元1625年)繆昌期被魏忠賢陷害致死。之后,魏忠賢不斷用言語向趙秉忠挑釁,趙秉忠不加理睬,魏忠賢愈加惱怒,屢次到皇帝面前詆誣趙秉忠?!兑娑伎h圖志?列傳》卷三十六記載:“忠賢語侵秉忠,秉忠不為辯,忠賢愈恨之,屢撍于上前”。當(dāng)趙秉忠看到魏忠賢屢屢加害于他,又看到朝政日非,于是多次上疏,請求告退還鄉(xiāng),得到皇帝的批準(zhǔn),晉升他為禮部尚書后致仕歸里,此時趙秉忠52歲。他離開官場后,住在青州城狀元府內(nèi)。趙秉忠歸隱不久,就受到劉鐘英案件的牽連,被削官奪俸。其后魏黨愈演愈烈,被迫害打擊的人越來越多,朝政更加不可收拾。天啟六年(公元1626年),趙秉忠在家中憤懣而死,年僅53歲。到了崇禎初年(公元1628年),朝廷為趙秉忠平反,恢復(fù)了其官位,并加封太子太保,賜祭葬。(來源:鳶都清風(fēng))